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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整个三亚唯一在售的山地现房纯墅,新湖·海棠春晓首先在选址上,就足够令人惊艳!
项目位于海棠湾南片区龙头位置,左右两侧被海棠湾与亚龙湾双湾环绕,享有两大中国顶级湾区的豪宅圈层,资源属性拉满!
背靠白石岭万亩热带雨林,三面被群山环抱,享有约62%的超高森林覆盖率的层山叠翠。
项目实景
空气负氧离子含量约为1-1.5万个/cm³,是城市环境含量的10-150倍,长期居住,有调理慢性疾病,增强人体自愈能力的神奇效果。
项目地势前低后高,依山势而建。站在山腰向下俯瞰,有高山流水汇聚而成的蓝月湖水波轻漾,宛如一颗碧绿的玉佩。
蓝月湖实景
产品打造方面,首期仅71席山地纯墅均为独栋或双拼产品,在禁墅令越发严格的今天,绝对称得上绝版孤品,以后也不会再有。
揽云别墅实景
建面约200㎡-225㎡揽云、泊悦别墅,均为独栋或双拼稀缺纯墅产品。
在设计上方面,可谓将采光和空间艺术发挥到了极致!
大量运用L型采光设计与宽幕落地玻璃的CP组合,加上3.3-4.2米极致层高,营造出强烈的通透感。
样板间实景
室外景观与室内体验实现无界融合,与回归自然的园林设计理念内外呼应,相辅相成!
室内多套房设计,家庭成员间的互动与私密,被把握得恰到好处。
样板间实景
墅区依托原生60米山地高差逐级抬升,喻意攀登不止,节节高升的人生宽境,又保证了景观的完整和震撼,可谓匠心十足!
项目地形剖面图
此外,超大的庭院、露台与超高的使用面积同样值得点赞。
除了首层的超大庭院,在此之上的每一层,都设计了远超同级产品的宽绰露台空间,部分户型使用面积超过500㎡!置身其中,仿佛有种别墅+四代住宅的穿越感,让人看了就挪不动步!
项目实景
这里不仅因为卓越的产品,对于富豪群体们来说,没有人比他们更清楚山地纯墅脚下这片土地的价值。
当然,新湖·海棠春晓带给我们的惊喜还远不止这些,约1600㎡双层扇形会所、约3000㎡室外草坪及高尔夫练习场、项目东侧还将建设一所160间客房规模的星级酒店,满足业主健身、餐饮、会晤、社交、商务等多维度需求。
项目实景
新湖·海棠春晓,从生态基底到园林景观,从产品打造再到奢享配套,都称得上全能型超段位选手!
【户型鉴赏】
◎B户型 建面约225—228㎡『泊月』
◎A户型 建面约200—203㎡『揽云』
新湖·海棠春晓位于海棠湾南片,铁炉港内海西岸,白石岭万亩热带雨林环抱,内含蓝月湖(原高村水库),海洋、森林、山峦、湖泊在此一望尽收。园区建筑依约60米自然地势高差精妙排布,确保每一席墅品或傍山、或观湖、或瞰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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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信息:
上海:优化调整本市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有关政策财联社9月19日讯,据上海市财政局网站消息,上海发布《关于优化调整本市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有关政策的通知》。
关于优化调整本市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有关政策的通知
各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各区税务局,市财政监督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各税务分局:
为更好满足居民刚性住房需求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的通知》(沪府发〔2011〕3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关于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沪建房管联〔2025〕417号)的有关规定,现对本市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有关政策优化调整如下:
一、持有本市居住证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紧缺急需人才,和持有本市居住证满3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购房人:
(一)在本市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第一套住房的,暂免征收房产税。
(二)在本市新购且属于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指住房建筑面积,下同)人均不超过60平方米(即免税住房面积,含60平方米)的,新购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人均超过60平方米的,对属新购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积,按暂行办法的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二、持有本市居住证但不满3年的购房人,其上述住房先按暂行办法的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3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符合第一条规定的免税住房和面积在本市居住证持证期间已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
三、以上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购房人已购应税住房符合上述暂免征收规定的,可向应税住房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并重新办理房产税纳税信息的申报、认定,对所属期在2025年1月1日以后多征收的税款可予退还。
上海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2025年9月16日
关于《关于优化调整本市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解读材料
一、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哪些?
1. 持有本市居住证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紧缺急需人才;
2. 持有本市居住证满3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购房人。
二、享受税收减免的住房和面积如何计算?
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第一套住房的,暂免征收房产税。在本市新购且属于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指住房建筑面积,下同)人均不超过60平方米(即免税住房面积,含60平方米)的,新购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人均超过60平方米的,对属新购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积,按《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的通知》(沪府发〔2011〕3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三、购房人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不满3年,如何享受税收减免?
持有本市居住证但不满3年的购房人,其上述住房先按暂行办法的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3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新购的家庭第一套住房在本市居住证持证期间已征收的房产税、新购的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中人均不超过60平方米部分在本市居住证持证期间已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
四、符合条件的已购应税住房的纳税人如何申请个人住房房产税减免?
购房人已购应税住房符合上述暂免征收规定的,可向应税住房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并重新办理房产税纳税信息的申报、认定,对所属期在2025年1月1日以后多征收的税款可予退还。
五、本通知的执行时间从何时开始?
由于个人住房房产税按年征收,因此本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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