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公积金在马鞍山使用那些你可能忽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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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有一网友询问,南京的公积金可以不可以在马鞍山买房;当然这个答案是肯定的。但是具体细节呢? 异地公积金在马鞍山使用,是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在马鞍山可以正常使用购房的。 但是可不可以用余额来还款呢? 答案就是不一定的,用余额来换马鞍山买房贷款,必须是购房人存缴公积金所在的城市与马鞍山互认,才可以提取余额来还房贷;如果反之,购房人就只能通过在马鞍山用公积金贷款办理完成之后,自己用现金来还每月的房贷了。
那么即将用异地住房公积金在马鞍山购房的人就要注意了,购房之前较好到公积金缴存地查询清楚才决定是否在马鞍山购房。目前为止南京的公积金余额是不可以来还马鞍山的房贷的。如果有办理过的小伙伴们,遇到这种情况,可以来评论一下,还有哪些地方公积金与马鞍山不能互认的。让即将有打算的网友作为参考一下。
异地贷款请提供:
1、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2、异地公积金缴存明细(近6个月)
3、异地贷款职工收入证明
4、工资流水(近六个月)
5、职工申请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承诺书
6、承诺书上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
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下载链接:
http://www.masgjj.gov.cn/News/NewsInfo.aspx?ID=1777
地址:市印山路与湖东路交叉口(新二十二中旁)
行政中心一楼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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